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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府谷县府新煤矿井下重大安全事故,上报死亡两人疑点重重
文章来源:法讯网.com 法讯网作者:邹绍义 点击数:1808 更新时间:2010/6/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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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陕西省府谷县府新煤矿井下重大安全事故,上报死亡两人疑点重重〗的最新评论:

     

        2010年6月21日下午四时,陕西省府谷县府新煤矿井下发生重大顶板事故,法讯网调查人员对此进行跟踪调查,本网调查了几位在府新煤矿上班的重庆民工(井下炮工),湖北民工(井下车工),说法不一。该矿重大事故上报两人疑点重重。
    疑点一:
       
    法讯网调研部调查员驱车两次上矿调查,矿上只有看门的几个工人,无一管事的领导,法讯网在调查询问的同时,无一配合,都说不知道。
    疑点二:
        该矿已经发生重大事故,上报了死亡人数,为什么把全矿民工赶到新民镇招待所算账,马上打发民工回家,难道还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疑点三:
        本网调查员在调查周边矿民工说:府新矿井下大冒顶,相当于五级地震。这么大的顶板事故可以说无一生还。
    疑点四:
        根据煤矿安全法有关规定,井下顶板不好,通风不利的情况下是不准下井的。如下井必须安检员,瓦检员,技师检查后才能通知下井。难道这么大的矿井只有两个民工下井干杂工。
    疑点五:
        本网在调查府新煤矿还没有离开府谷县的民工时,民工告诉本网说:我们不敢说,这地方人太有钱,关系网复杂,说了有可能要我们的命!难道真是这样吗?
    所有这些疑点,
    法讯网正在跟踪调查中。
        如有知道此次事故的知情者,请与
    法讯网调研部联系,并将获得法讯网信息奖金。


    电话:010―86753111
    联系人:邹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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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中煤网采编部

        ·2004年4月28日4时,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府新煤矿(乡镇、有证)发生一起其他事故,死亡1人。

        事故简单经过:
        2004年4月28日4时左右,该矿井下装工郭齐林在井下采煤工作面装煤过程中,发生煤壁片帮,将郭齐林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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