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中国法制经济讯-《国际先驱导报》报道 曾主导中国直销立法的雅芳,或许将再次成为改变中国直销模式的推手。尽管这一次,并非它的本意。
一个月前的雅芳“贿赂风波”,将公众的视线拉回到当年直销企业博弈行业立法的一幕——当时,安利、如新、玫琳凯等企业均倡导多层次直销,惟一鼓吹单层次直销的雅芳被业内人士看作是兵行险径。但最终,雅芳赢了,单层次成为中国直销行业的惟一合法模式。 雅芳当年是以何种方式取胜目前无从知晓,但中国直销行业的模式之争,却随着“贿赂风波”被再度引爆。
◎政府“好孩子”,得势难得利
其实,就连一直被视作行业样板的雅芳也深受单层次直销模式的困扰。
在中国直销行业多年来的风云变幻中,雅芳都把握住了政策风向,并深得有关方面信任——1990年,雅芳成为首家正式进入中国大陆的外资直销企业;在中国按照入世承诺解除1998年颁布的行业禁令时,一直游说政府推广单层次直销模式的雅芳拨得头筹:2005年4月,雅芳被选为中国惟一直销试点企业;同年9月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中,多层次直销被列为非法传销,2006年2月,中国首张直销牌照颁给了雅芳。
“政府当初采纳雅芳的建议,是因为单层直销减少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中国直销传播网CEO王万军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其实雅芳在世界其他国家也采取多层次直销的方式,但在中国,多层次直销容易滋生“老鼠会”的麻烦,给政府带来监管难题。
不过,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奉行单层次直销模式的雅芳,在业绩上却不如违规的对手们光鲜。
“大部分直销企业都在集体违规,搞多层次直销。”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专家欧阳文章告诉《国际先驱导报》:“目前中国批准的直销企业有21家,其中16家为外资企业,除了雅芳,玫琳凯、安利等企业的直销员都在变相推行多层次直销。”这些企业表面上没有违规,但如果分析其奖金制度,就可以看出对多层次直销的鼓励意味。简单地说,单层次与多层次直销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只靠卖产品赚钱,后者不仅卖产品,也靠发展下线盈利。
去年,安利中国区的销售额高达138亿元人民币,远高于雅芳26亿的成绩。目前,中国市场也是雅芳海外布局中惟一亏损的地区。“投入资金建立专卖店的成本很高,单层次直销导致吸纳的直销员也不如多层次直销的企业多。”欧阳文章解释说。
◎现有模式下的执法暧昧
“单层次模式不符合市场大势,政府应该考虑放宽对多层次直销限制。”欧阳文章认为,现有的直销法规存在很大的缺陷——本来多层次直销就是主流,而为了便于管理将多层次一棒子打死显然不现实,这就容易造成日后的执法“暧昧”,这种暧昧,又为政府官员的“寻租”提供了温床。
“雅芳事件后,可能还会有其他相关的直销企业浮出水面。”欧阳文章告诉记者,虽然雅芳是否行贿仍然很难判断,但据他了解,还有雅芳之外的少数直销企业可能也存在行贿的现象。而企业行贿不仅为中国法律所不容,对于外企来说,更要遭遇所在国相关机构调查。
今年4月,网上流传的一份美国直销巨头玫琳凯公司的官员礼单也掀起了轩然大波,其中涉及广东省各地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在职人员400多人,礼品总额达数万美元。玫琳凯承认文件真实,但表示礼品都是样品,而非贿赂,玫琳凯完全遵守了中国法律及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
◎多层次直销路在何方
被“外患”困扰的直销企业,最担心的还是中国的“内忧”。
用直销专家胡远江的话说,中国直销市场上99%的运营企业都是采用多层次直销,然而,“1%成了法律标准,99%则成了要全面改变的对象”。如果千方百计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都在违法,那些想搞多层次直销的企业又为何要去拿牌照?但直销违法的成本看上去正在增加。
今年8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这被业界看成是雪上加霜——此前的司法实践中,遇到上述情况,只是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无专门规定。如新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中国对直销市场的管理可能不再暧昧,所有非单层次直销活动或都将受到打击。
“单层次直销背离主流,政府应该逐步开放多层次直销。”欧阳文章自信地表示,当时制定直销法规时,限制多层次直销也有一定道理,毕竟非法传销仍大量存在,民众识别能力差,政府管理能力也不完善。不过,现在非法传销已经得到了一定遏制。
目前,中国直销牌照的申请要先经商务部批准,再经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的审核。欧阳文章向记者透露,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可能会在年底组织专家讨论此事,并向政府高层提出相关建议。
【链接】 雅芳“贿赂门”
10月20日,雅芳发表公告,称由于被举报中国区业务存在商业贿赂嫌疑,公司正在美国政府监督下,根据美国《反海外贿赂法》展开内部调查。
而20多天前的另一起事件更是引发了坊间无限联想——9月26日,曾主导推动直销业立法及牌照发放的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被捕——那么,获得首张直销牌照的雅芳是否凭借不正当手段才在中国市场占尽优势?这个问题在目前还无法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