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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市楼高良含冤二十年赤志爱国访谈
作者:陈瑞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328  更新时间:2006/12/7 11:11: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楼高良出狱后,怀着坚定的爱国之心,继续着手收集执法腐败分子的证据,足迹遍及大江南北,同时挥笔控告申诉,谁知枉法者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上访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等机关都没有得到接待,万般无奈之下,于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六日借钱亲自上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又遭浙江劫访人员的强行阻拦,楼高良被收缴了身份证,劫访者还扬言:“知道你要来的,这里不允许你告XXX,你给我回去,你马上给我回到浙江去。”楼高良要向全国人大控告,一个老同志出面,身份证才得以归还。上访受阻,楼高良走到天安门广场,对着天安门毛泽东像跪倒,然后,昂天长啸:“国法啊!你在强权面前为什么这样软弱?”亲爱的读者,当你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你的心情是何种滋味,这事实就发生在最高检的信访室门前啊。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八日,国家税务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热情地接见了他,并修书致浙江省高法,还口喻:“你回去对他们说好了,他浙江高法如不受理此案的话,你叫他写上‘不受理’并盖上法院公章后,退到我最高人民法院来”。然而对于浙江龌龊者来说,北京的批示照顶不误,还问楼高良(2001年6月20):“哪一条法律规定的被举报人不能办理举报人的案子,你敢把XXX抓来吗?”他们不但不受理申诉,反而查询楼高良是被最高法院那个人接见的。楼高良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横下心于2001年6月13日,直接向最高法院政治部及国家机关再次送上盖着血淋淋手印的状纸,直接控告浙江高法与XXX。上告后,被压了十七年的复查,突然在几天内预以驳回。这激起了楼高良工作时的湖南业务户的愤怒,纷纷举证,强烈遣责当年办案人在湖南侦查时骗走的株洲湘江物资公司的明细帐册,原始做帐凭证及九十多万依法签订的经济合同(至今未还),那《告浙江省各执法人员书》中一针见血地揭露了龌龊者为迫害一个举报人不惜手段销毁证据的恶行,包括给田纪云的电报原稿等等的宝贵资料。当年楼高良举报时为防意外而存放在朋友家里的铁证,总有一天会光明正大的予以公布。楼高良如今已经妻离子散、家破人分、孑然一身了。

    今日的楼高良,在无助和为安全起见的情况下,他只得过着无定居的寺院生活,但那只是生的一种方式,爱国的烈火依然熊熊地燃烧在他的心里,对党和国家的热爱,导引着他还在奋力地斗争着,尽管前面的路还很艰难,但他仍然是国家坚定的守卫者!

(记者陈瑞刚 金学孟)  转贴自:新华网、人民网、最高法院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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