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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江西分公司遭投诉
作者:淦丹丹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446  更新时间:2008/8/29 10:29: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阳光财产保险江西分公司遭投诉
恒昌公司:保险公司想“赖保” 阳光财险:有骗保嫌疑

事故现场图片(投诉人提供)

  法讯网讯 新法制报报道【记者淦丹丹、实习生孙瑾】“花钱买保险,图的就是有个保障。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近日,南昌恒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向本报投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

  投诉:发生事故难索赔

  2月22日,恒昌公司在阳光财险交了18万元保费,为该公司的一辆保时捷牌凯宴越野车购买了各种保险,其中车辆损失险保金为100万元,并约定了不计免赔率条款。4天后,这辆车就出了事故。恒昌公司的邓先生是事故的当事人之一,当时他开着公司的另一辆车与保时捷牌凯宴越野车一前一后行驶着,路上突然蹿出一个小孩,他紧急刹车,同事胡先生驾驶的保时捷牌凯宴越野车撞上了他的车尾。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青云谱大队认定胡先生驾驶的保时捷牌凯宴越野车负全责。

  “阳光财险对车做了‘定损’,但对我们提出要求维修的部位,许多地方不认同。”邓先生说,由于保险公司迟迟不肯维修车辆,恒昌公司就近前往浙江保时捷维修点浙江星时达汽车专业维护有限公司维修,共花费97817元。邓先生告诉记者,当他拿着发票要求阳光财险理赔时,阳光财险称他们未到指定维修点维修,拒绝理赔。邓先生认为,合同上并未约定维修必须到指定的维修点。“事实上,他们是怀疑我们骗保,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时驾驶保时捷牌凯宴越野车胡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在青云谱公安分局接受调查。

  阳光财险:有骗保嫌疑

  5日,记者采访了阳光财险客服部工作人员张先生。他表示,阳光财险怀疑保险人有骗保的嫌疑,作出了拒赔的初步结论。他认为这起理赔案例存在几个疑点:一、高额投保4天后就出了事故;二、事故发生后,没等阳光财险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车辆就先行离开了;第三、保时捷牌凯宴越野车的车头及底部损坏严重,而同单位的另一辆车只花300元维修,损失程度相差悬殊不合常理。

  回应:阳光财险想“赖保”

  对此邓先生作出了回应,他认为出事时间谁也算不准,发生事故后,迟迟等不来阳光财险的工作人员,40分钟之后,水箱开始漏水,由于怕烧坏发动机,他才离开现场。另外,他驾驶的车损坏也很严重,车后保险杠已完全弯曲。“阳光财险是想‘赖保’。”邓先生表示,他已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保监局投诉。

  律师:公安机关结论是关键

  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华宝认为,如果保险人没有从保险事故中取得非法利益,依法不属于骗保。而且是否是骗保应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由法院根据证据予以认定。如果保险公司拒赔,恒昌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由于保险公司已经报案,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恒昌公司要等刑事案件结案且认定不属于骗保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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