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行和支付宝关于快捷支付是否“违法”的论战中,究竟谁才是裁判者?法学专家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支付宝是否违法应该由“86号文”的发文机关——银监会作出裁定,工商银行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3月25日,湖南用户王佳准备购买理财产品,通过支付宝手机客户端往余额宝转入5020元时,被告知操作失败,而被告知的理由是“中国建设银行额度超限”。
3月份以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这四大国有银行陆续下调了快捷支付的限额,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单笔限额由每天单笔5万元下调至单笔5000元。
王佳认为,建行这样的单方行为限制了用户资金的转账自由,给工作、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委托律师向建行发去了律师函。
就在用户感慨快捷支付不再快捷时,支付宝和四大行间的战争也在不断升级。其中工行和支付宝的交锋最为激烈,争议主题从“合法性”到“安全性”,双方各执一词。
3月25日,支付宝官方微博晒出了公司结算部员工唐俭的一篇投稿,反驳了工行“快捷支付违法”的观点,并称如果支付宝是“违法”的话,那么工行就是“知法犯法”。对此,支付宝公关部负责人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唐建的回应系员工个人行为,公司不再对支付宝限额事件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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