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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问题出租车去哪了?
作者:周琦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699  更新时间:2014/1/22 9:56:2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低配置高价卖令人费解

       神龙公司的回应显然不能让出租车司机们满意。
       因为除安全隐患外,武汉出租车“低配高卖”才是出租车司机最为郁闷的,也是公众更加关注的焦点。
       “我们花了比市面上要高的价格,却买了比市面上配置还要低的车,而且这还是团购价。”司机老吴说,他花了12.5万元从出租车公司“买断”一辆新爱丽舍出租车。在4S店内同款装有ABS和EBD系统的爱丽舍私家车6万元至7万元就能成交。为何出租车价格如此之高?而且自己拿到的还是一辆“减配”车?
       而没有买断出租车的司机老周,承包出租车5年经营权每个月都要向公司交“份子钱”近5000元,其中明确的车辆折旧费就是1294元。也就是说,司机给运营公司的车辆折旧总值为7.7万余元。
       “这不是把出租车司机当傻子吗?”司机老周说,“这其中的钱到哪儿去了?”
       媒体曝光后,武汉市交通委员会作为上级部门,在未作充分调查的情况下,匆匆回应称:是否安装ABS刹车系统,均符合国家相关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出租车司机向公司缴纳的12万多元,不仅包含了购车款,还包含有出租运营设施、承包费等费用。车辆由企业直接到神龙公司购买,是买卖双方行为。
       爱丽舍低配高价还能大批量卖出,武汉个体出租车司机陈端邦认为是武汉出租车市场被变相垄断了。
       2006年6月,陈端邦等个体出租车经营户曾想用捷达车跑出租,但在最后上牌时被卡住了,原因是目前武汉市的出租车仅有富康轿车一种车型,且出租车的收费标准及税收标准等只是针对富康轿车制定的,他们申请更新的出租车辆不具备在武汉市上路营运的条件。
       陈端邦还发现,虽然出租车与私家车品牌型号都是“东风雪铁龙牌DC7163BT”,但配置却不同,少了ABS和EBD系统,还少了后雾灯等国家强制标准中必须要安装的配置。
       “出租车与私家车用了同一版合格证,就获得了‘免检牌’。”陈端邦道出其中奥秘,神龙公司生产的新爱丽舍车属于“免检产品”,只要其自己出具出厂合格证就可以通过车管部门的监督关卡。
       一些专家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这其中绝对有黑幕,且必须有人对此负责。

       被认定为贪污渎职案

       2012年12月5日,武汉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通过市场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装配有相应安全系统的出租车车型,并采取鼓励措施,更换1.2万辆“问题出租车”。这一工作计划在2013年7月1日前完成。
       2013年6月24日,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反渎局负责人表示,武汉“问题出租车”事件发生后,检察机关与纪检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介入后,发现媒体报道内容部分属实。调查组还发现,武汉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处处长唐汇明、副处长胡某,涉嫌在出租车选型期间牟取利益,该机构另有3名科室负责人,在安装计价器、更换座套等方面,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出租车公司钱物之举。
       2013年7月31日,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公布“出租刹车门”事件侦查详情。
       武汉市检察院称,该院与武汉市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出租刹车门”事件展开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武汉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运输处原处长熊普选、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原副处长胡体斌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武汉市客运处原处长唐汇明涉嫌玩忽职守和受贿的犯罪事实。
       检方公布的消息称,减配车型系熊普选接受神龙公司安排、请托擅自决定,没有经过安全调研论证等正常程序;唐汇明以神龙公司出具的刹车合格报告回告投诉人及武汉市政府办公厅,隐瞒刹车安全隐患问题;胡体斌则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被立案侦查。
       2013年3月11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对熊普选立案侦查,同日由武汉市公安局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由于熊普选患食道癌,术后病情恶化。同年3月29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熊普选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武汉市检察院反渎局随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9月至2009年12月,熊普选任武汉市客管处处长,主持全面工作。
       2008年年初,武汉市出租车大量更新换代。时任武汉市客管处处长的熊普选未认真履行营运安全监管职责,而是接受神龙公司请托,经安排操作确定使用神龙公司爱丽舍车型。
       同时,为降低车价、顺利达成购车协议及商务返利等原因,在未对神龙公司推介的不装ABS+EBD装置的车辆安全性能作调研论证、未考虑该款车上路营运存在危害公共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熊普选未经客管处领导班子研究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就违反规定擅自作出决定,同意将神龙公司推介的出租车版爱丽舍车型作为今后武汉市出租车市场的更新车辆。
       出租车版爱丽舍车型投入使用后,安全性能下降,出租车司机强烈不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检方同时查明,2005年至2012年,熊普选在任武汉市客管处处长及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运输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业务相关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00余万元。
       2013年4月28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对该事件的另一位负责人胡体斌立案侦查,同日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对胡体斌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方查明,在2002年至2012年担任武汉市市客管处业务科科长、办证服务中心主任、副处长期间,胡体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出租车公司在办理出租车经营权质押登记、车辆更新手续以及出租车行业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帮助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0余万元。同时,检方还查明,胡体斌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2013年5月6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以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对武汉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处原处长唐汇明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刑事拘留。同年5月22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对唐汇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方查明,针对出租车公司及司机大量反映刹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时任客管处长唐汇明不但没有组织客管处与反映问题的司机及出租车公司进行沟通,听取投诉者的意见,积极解决问题,反而想方设法隐瞒真实情况,以神龙公司出具的刹车合格报告向投诉人和市政府办公厅回告,导致出租车刹车安全隐患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检方同时查明,在2010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唐汇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出租车经营权分配及出租车经营管理活动中,为出租车公司、业务往来单位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90余万元。
       检方介绍说,3起案件已分别于2013年7月15日、19日、22日侦查终结,目前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今年1月8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在向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出租车刹车隐患”事件被认定为贪污渎职案,涉案人员已被检察院查办。

       隐患仍转嫁给公众

       相关责任人被查办,问题出租车得到更换,武汉问题出租车一事似乎圆满解决,尘埃落定。
       然而,事实却是这些被下线的问题出租车正在市场上随意买卖。
       “这不是把隐患又转嫁给了其他的买车人吗?”出租车司机陈端邦说,一辆出租车一年就要跑20万公里左右,跑几年就到处是毛病。这些淘汰的问题出租车本来就有刹车隐患,再加上长期停放没有使用,隐患更大。虽然这些车没有到报废年限,可以由营运改为非营运,但这些车本来就有质量问题,流入市场相当于将隐患又转嫁给了新的买车人。
       陈端邦说,问题出租车下线后,被一些跑“黑出租“的人买走,不仅冲击了正规的出租车市场,还带来了更大的安全隐患。
       武汉一家大型驾校负责人表示,交管部门要求教练车必须是新车才能登记上牌,但他发现一些小驾校确实购买了这些下线的出租车,挂着民用牌照在自己的场地内培训学员。
       “你说这样的车流入驾校安全吗?”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车上路都有问题,更何况给学员来开。
       “我们查到的黑出租中确实有下线的减配出租车。”武汉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这些车还没有到报废年限,所以转成非营运车辆。为了避免这些车被改成黑出租,运管部门要求神龙公司不仅去除车辆的出租车特征,而且尽量卖到外地。
       “这就是将隐患又转移到了其他地方,且更加严重面也更大。”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副教授尚重生认为,这些减配出租车下线就是因为存在安全隐患,而如今却能上牌再次流入社会,说明有关部门对这些车辆的主观认定和客观车况不能保持一致。
       “这种状况的车难道有关部门看不出来吗?”尚重生认为,不是车管部门看不出来,而是相关部门的审核流程本身有问题,或者是人为可以操作的,给这些问题车辆又造成了合法的假象。
       尚重生表示,对这些下线的出租车“营改非”,一定要在源头上精细化管理,相关审核部门一定要遵循人本原则,要安全化、人道化的管理,不要让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再次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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