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新疆焉耆一市民买到过期巧克力获十倍赔偿
作者:马金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82  更新时间:2012/4/1 17:06:07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李堂平

     【法讯网讯】 3月18日,新疆焉耆县一市民胡女士在该县某超市内购买了一盒价值43.5元的金帝巧克力,准备食用时发现该巧克力已经过了保质期。于是胡女士带上过期食品和购物小票找到超市要求退货,而该超市负责人不同意退货。在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胡女士到工商局进行投诉。

      焉耆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发现胡女士投诉情况属实,要求超市负责人退还胡女士购买巧克力的购物款43.5元,并赔偿胡女士十倍赔偿金即435元,同时,执法人员对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行为进行了行政指导,责令该店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货,严把质量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马金科)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