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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发函建议河池市环保局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作者:郄建荣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916  更新时间:2012/2/15 9:44: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北京2月13日讯(记者 郄建荣)环保部下属社团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今日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他们已于2月10日向广西河池市环保局发出律师函,就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建议河池市环保局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中华环保联合会表示,如河池市环保局自律师函发出之日起60日内仍未提起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面对龙江河水域发生的重大镉污染事件,河池市环保局作为辖区内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有权利、也有责任代表国家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之诉。

    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发生后,中华环保联合会已经派出工作人员赴污染现场调查及取证,相关公益诉讼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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