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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打架子鼓赚钱的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副区长赵少雄获刑
作者:张林菲  文章来源:搜狐  点击数6107  更新时间:2023/9/25 13:15:4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原标题:曾打架子鼓赚钱,后利用权力变现受贿千万!四川一副区长获刑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赵少雄的贪腐犯案详情被披露。9月24日,南都记者从四川省纪委监委获悉,早期,赵少雄曾下班到歌舞厅打架子鼓赚钱,在尝到权力变现甜头后,经营权力收受红包礼金,甚至假借“投资”洗白受贿规避调查,伙同他人或者单独收受财物共计1079万余元。2023年6月,赵少雄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赵少雄。

尝到权力变现甜头不再打架子鼓赚钱

    9月22日,“廉洁四川”发文披露了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赵少雄的贪腐犯案详情。1985年,师范院校毕业的赵少雄被分配到乡镇教书,一教就是5年。后来,他通过个人努力考到市级相关部门工作,先后在南充市嘉陵区建设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10余年。

    作为家中第一代从农村打拼进城的奋斗者,他身上背负着不小的经济压力。“我到城里面来工作过后一贫如洗,住房很困难、挤,三代人住在一个十多平方的房子里。”赵少雄回忆。为了补贴家用,他常常利用晚上下班时间到歌舞厅打架子鼓赚钱。

    “早年的‘钱梦’和曾经的‘房痛’使我对金钱的拥有和对购房的冲动日益强烈。”赵少雄坦言。1995年,他被南充市嘉陵区建设局任命为招标办主任、拆迁办副主任。当年9月的一天,一个专门拆收旧房残值的老板找到赵少雄,感谢其在日常工作中的关照,硬塞给他一个800元的红包。当时赵少雄一个月工资300元,晚上在歌舞厅打架子鼓600元,800元对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南充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重稷介绍,“尝到权力变现甜头的赵少雄开始一发不可收拾,晚上也不再去歌舞厅打架子鼓,而是一门心思经营权力,变现权力,在收受红包礼金方面不能自拔。”

    2003年,赵少雄被任命为嘉陵区建设局副局长后,权力较之前更大,收受的红包更多,但对金钱日益渴望的他还是觉得来钱太慢。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赵少雄决定肥水不流外人田,第一时间就联系上了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的姨妹夫王某某,主动帮助王某某在其管辖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承包活动。

    南充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段悦成介绍,2004年至2011年,赵少雄利用担任嘉陵区建设局副局长,嘉陵区经营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便利,违规帮助王某某承揽实施了南充高中嘉陵校区北侧还房工程、燕京大道改扩建项目等6个工程项目,期间给予特殊关照。

    这些工程完工后,赵少雄收到王某某所送感谢费共计200万元。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的震慑效应也逐步凸显。赵少雄叫停了与姨妹夫王某某的“合作”,转而思考如何规避法律和纪律规定,更加隐秘地“赚钱”。

假借“投资”洗白受贿所得规避调查

    段悦成介绍,2013年上半年,赵少雄利用担任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任某某分包嘉陵区迎宾大道北段改造项目提供帮助。2013年7月左右的一天,任某某向赵少雄提出,以赵少雄安排其他人在自己这里“投钱”收取“回报”的方式,感谢赵少雄的帮助。

    赵少雄在查阅相关书籍和咨询相关人员后,自觉聪明地认为,以亲戚名义投资收取固定回报的方式可以规避组织调查,于是他同意了任某某的提议,并随即安排亲属多次给任某某转账共计60万元。不久后,任某某分两次转回120万元,以这样看似合理合法的方式向赵少雄输送了不少利益。

    “此时的赵少雄仿佛找到了既可以大肆搞钱,又可以规避调查的‘金钥匙’,这让他的贪腐行径更加疯狂。”刘重稷表示。

    2014年8月,在赵少雄帮助下,商人相某某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某进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价值1.39亿元。中标前,赵少雄事先给相某某打招呼,商定以提供部分项目施工所需资金为由,以老板任某某的名义在相某某处出资,不参与项目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亏损风险,且收取固定回报。

    “为了掩人耳目,并且给任某某一些甜头,他还让任某某也一起‘出资’,收取‘固定回报’。”段悦成介绍。随后,赵少雄提出自己出资150万元收取200万元固定回报,商人任某某出资200万元收取300万元固定回报,相某某表示了同意。

    就这样,赵少雄和商人任某某两人在出资的三年时间里,共计收到相某某500万元的固定回报。“以投资之名掩受贿之实,腐败更新、更隐了。隐蔽新颖的‘投资获取固定回报’犯罪方式,是过去我市查办案件中前所未遇的。”刘重稷表示,“在排除投资分红民间借贷的合理性后,锁定了权钱交易的唯一性。”

    “通过在我的服务对象当中大额的投资,收取大额的固定回报,我本以为这可以骗过组织,认为是正常的入股分红,实际上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赵少雄忏悔道。

收受财物共计千万余元被判刑11年

    2018年4月,赵少雄任嘉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2020年到2021年,商人魏某每年春节前都会送给赵少雄5万元现金,共计10万元。收了钱的赵少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嘉陵区大学生创业村中央空调管道工程、南充创业小镇中央空调安装采购项目等6个项目发包和工程款拨付方面,为魏某牟取利益。

    2021年9月的一个晚上,南充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赵主任您好!打扰了,我是嘉陵区政府赵少雄。我个人工作上有些事情要向您和组织主动汇报,请您明示具体时间地点,我赓即前来。”

    南充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清楚,赵少雄之所以投案,是因为两个与他有密切往来的商人,在早前先后被市纪委监委留置。但在其向组织坦白的过程中,赵少雄仅谈到了收受其中一个商人相某某3.5万元的事情,对其他问题避而不谈,明显是来投石问路,企图蒙混过关。

    当天,市纪委监委决定对赵少雄采取留置措施,直接击碎了他妄图脱罪的幻想。事后,办案人员发现,赵少雄在投案前还做了不少准备工作,妄图对抗组织调查。刘重稷介绍,在投案前,赵少雄就与多名涉案人员多次串供,且先后咨询了多个律师团队,建立了攻守同盟和思想防线。

    调查查实,2004年至2021年期间,赵少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建、施工、验收、拨款等方面提供帮助,伙同他人或者单独收受财物共计1079万余元。2022年4月,赵少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2万元,其违法所得被全部予以没收。

    “(我的腐败行为)对党的形象,对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很大,尤其是对嘉陵区政治生态造成了不良影响。”赵少雄称,“我在这里向组织,表示深深的忏悔,我愿意认罪认罚,服从组织的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张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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