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周剑飞)近日,由安徽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砀山县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赵颜(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已由该院依法向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8年至2012年,被告人赵颜在担任砀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砀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砀山县经信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项目资金申报、工程款拨付、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6万元、购物卡9.05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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