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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黑塔镇原党委书记孙某因滥用职权、受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作者:周剑飞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2568  更新时间:2015/6/8 10:06:0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安徽讯(撰稿人:周剑飞)近日,由泗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该县黑塔镇原党委书记孙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经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2010年至2013年,被告人孙某在担任泗县黑塔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明知开发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没有履行相关用地合法审批手续和办理规划许可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将土地转让进行商业开发,造成耕地、交通用地、住宅用地等共计一百余亩土地被非法占用、毁损,情节特别严重。另,被告人孙某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4.4万元,为他人在违法开发、工程款结算及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便利。

    鉴于被告人孙某能够如实供述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退清全部赃款,一审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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