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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重庆讯(信息员 陈鱼乐 罗 杨)4月27日, 重庆石柱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推出”被不起诉人”社区矫正帮教管理新举措——由县检察院、县、乡镇社区矫正办对“被不起诉员”共同帮教和管理。
帮教管理新模式,是指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布后,检察机关及时与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相关的基层组织取得联系,将“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和不起诉决定书移送司法行政机关,将“被不起诉人”纳入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联合帮教管理的范畴。
具体措施有四项: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基层组织制定被不起诉人的帮教管理方案,对于特殊的对象制定特别的帮教个案,并组织实施;二是检、司机关每季相互通报一次帮教管理情况,并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和解决“被不起诉人”帮教管理的相关问题;三是检、司机关每年至少对帮教对象进行回访和走访2次以上,开展送法上门和面对面的帮教,促使其悔过自新;四是检察、司法机关加强与“被不起诉人”所在基层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关注其日常生活,确保帮教管理收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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