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重庆讯(通讯员 姚建国)2010年,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森林、宜居、平安、健康、畅通“五个重庆”的总体要求,提出“四个进一步”措施,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开展,努力为 “五个重庆”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可靠法制保障,为秀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为工作基点,全面开展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法制宣传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火车站、汽车站等人群集中地为广大群众宣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其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积极拓展法律援助网络,进一步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适度放宽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和标准,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特别是对弱势群众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尽可能的为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
三是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消除纠纷隐患。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重点排查久调不结的重大矛盾纠纷和未化解的不安定因素及处置情况。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因素进行及时调解,努力把矛盾防控在基层,最大限度地把各种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进一步加强抓源头意识,预防和减少信访工作事项。制定《涉法涉诉上访人员息访稳控方案》,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要求律师在开展咨询、案件受理过程中,尤其是参与信访接待的值班律师,要对重要的信访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加强对重要信息的分析判断,积极主动地做好化解和协调工作,坚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