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责任。建立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帮教安置工作机构,做到机构、领导、人员、经费“四落实”。加大司法所帮教安置工作考核力度,着力调动、激发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是注重培训。多形式定期对帮教安置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邀请帮教安置工作做得好的司法所介绍经验,交流好的作法,探讨存在的问题,提高培训效果。
三是注重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复核性摸底排查,对去年回归人员情况进行核对,使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无漏登、错登、误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心中有数、管理有力,做到无脱、漏、管现象发生。
四是注重落实。对回归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落实“四帮一”制度。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帮教情况登记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实行动态式管理,严控重新违法犯罪率在2%以内,力争“零犯罪”目标。
五是注重沟通。加强与公安看守所、司法机关的沟通,建立完备的帮教档案;加强与劳动、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妥善安置对象的就业培训、经营创业中的实际困难,对困难、弱势的刑释解教人员,符合条件的纳入“五保户”或落实低保政策。
六是注重创新。开展延伸帮教活动,组织县级相关部门、热心帮教安置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志愿者,深入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地进行面对面帮教活动,促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加快回归转化,重树生活信心和勇气。
(丰都司法局通讯员 石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