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重庆讯(通讯员 石勇)丰都县司法局及时贯彻落实“平安丰都”建设动员部署大会精神,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提出“八个方面”工作指标分解落实2009年“平安丰都”建设目标任务,推动“平安重庆”建设。
一是2009年调处县内各类矛盾纠纷案件4000件以上,成功率达95%%以上,全县45%的村(居)调委会有专门的调解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是2009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弱势群众提供100%的法律援助,受援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作用,促进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是2009年办理公证案件350件,切实发挥公证作用,为有效避免各类矛盾纠纷提供证明。
四是2009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80件以上,为司法机关审判提供公正的司法鉴定依据。
五是2009年开展法制主题宣传活动6场,举办法制讲座2次,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开展送法活动10次以上。要创建5个法治示范乡镇,70个法治示范村(社区),300个法治示范大院。
六是2009年底前全县80%以上的司法所要被评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力争创建3个“标兵司法所”,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七是2009年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净增200人以上,对达到20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乡镇,配备1名专兼职司法协管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零目标”,同时要实现刑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八是2009年完成司法救助基金50万元以上,争取工作经费增长幅度达20%以上,推进计财装备工作上新台阶,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以及“平安丰都”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