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庭审13年受贿案
-无奇不有的法制儿戏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接访”,受理了一件受贿案,指令安阳市中级法院进行再审。市中院交由“少年犯罪审判庭”进行再审。市中院对于省高院大接访交下的受贿案,为什么不交审监庭或刑一、刑二庭审理,而交少年庭审理呢?可能是此案太简单的缘故吧!一个最简单的人权案,不值得交审监或刑事庭吧!
卢玉彰被市中院判受贿罪、处10年刑。13年卢向法院要不出为什么判他刑的罪证和凭证。今年他向省大接访呈递了一份申诉状,要求市中院开个听证会,给他逮捕依据的罪证、判刑依据的凭证。申诉说,给他罪证、凭证属实,他服判、息诉、罢访。这不是轻而易举的简单的事情吗?所谓杀鸡何用牛刀?所以交少年庭处理此受贿案。
5月5日省大接访受理此案后,6月28日省高院下达再审指令,市中院少年庭推迟到12月16日,开庭审理此案。开庭不审理卢申诉状提出的理由和要求,审卢办的企业是什么性质。控辩双方对企业性质辩论不足30分钟(有开庭录音为证),没有结果,审判长宣布休庭,点起洋烟、脱下法衣、不顾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抗议,散了“法场”。这也是对简单案简单处理吧!
曾获安阳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共产党员卢玉彰,原是市的一个副科级干部。93年响应中央精简机构、下放干部的号召,下水搞个体企业。为国家科委推行新科技成果作出了一定贡献。为晋、冀、鲁、豫四省交界的民办信息事业,安阳市市长为其信息大厦奠基。他自己出资建家属楼与工头签了施工合同,合同未执行,双方未产生任何纠纷。事过半年,工头向其中介人讨要工头付给其中介人的4万元购钢材的料款和8万元中介费。中介人不肯退此12万元,而说他把此12万元给了卢玉彰。市初级法院开过两次庭,卢叫法院交出说他“得”此12万元的凭证。法庭不叫中介人举证、法庭不辩论、不论证、不质证,没有任何证人出庭作证。法庭不进行法庭调查的程序,硬判卢受贿7.5万元(中介人原说给卢12万元,后改口说他自己得了4.5万元中介费)。市中级法院对卢的上诉不开庭审理即判卢犯受贿罪、处十年刑。从案件开始到省大接访历时13年,卢向法院要不出一件罪证和凭证。省高级法院张院长向百姓许诺的“大接访不走过场”,市中级法院置若罔闻。
卢玉彰自己出资盖家属楼,合同签订未执行,卢怎样被判“受贿罪”?没有罪证逮捕人,没有凭证判人重刑,公民无端“负罪”不应向法院要个证据吗?中级法院开设有审监、刑事的法庭,为什么派少年庭审理13年的受贿案?岂非怪事?小儿科有专治老年病的专家吗?
84岁老翁卢绍卿撰文 邮箱:aylsq!126.com |